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首先需要申请人先办理报销申请手续,随后,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于申请人所提供的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决定最后的受理结果。若申请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话,受理部门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在这5日之内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准备好,并修正材料中有误的内容。而申请人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的5日之内,要将材料补正完毕。超过期限将不予补正,并且撤回申请。若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完毕,可以在深圳医保报销的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若核查过程无误,即报销申请完成,申请人在领取过《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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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一.医疗费用报销1.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普通门诊费用录入】模块,录入人员的医疗费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生成审批表】功能,生成并打印手工报销审批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生成普通门诊报盘文件】模块,生成普通门急诊的手工报销数据文件;单位持普通门急诊的手工报销电子信息数据盘、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审批表、费用单据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县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1.医疗费用录入-普通门诊费用录入点击【医疗费用录入】菜单中的【普通门诊费用录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参保人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的录入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进入该界面,首先输入发生门诊费用的参保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列出该人员的基本信息。同时还会在左侧的列表中列出该人员未生成审批表的门诊单据信息。如果要录入门诊单据,点击【新增】按钮,并在右侧列表中分别录入该单据的各项信息(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发生日期、单据号、各分项金额和合计金额等),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一张单据的录入,如需要录入下一张单据,再次点击【新增】按钮即可。如要修改之前已经录入保存过的单据,只要在左侧列表中找到并选择该单据信息,点击【编辑】按钮,并进行相应的修改,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门诊单据的修改操作。如要删除之前已经录入保存过的单据,只要在左侧列表中找到并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