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卧位,隔离种类,药物治疗及其它治疗(药物治疗应写明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手术治疗应写明手术时间,麻醉种类、手术名称、术前用药等),特殊检查与化验,医生签名等。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医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一般仅执行l次。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如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即刻执行医嘱)。
3.备用医嘱——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两种。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必要时用,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备用医嘱:医嘱开出12小时内有效,必要时用,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