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并不一样,不是所有地区都有特病报销的。
具体办理各地政策也不同,建议直接到当地医保部门咨询。一般的流程是先申请,再由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后再在就医时按相关政策报销。
特别病医保报销和一般医保报销的区别:
1、从报销范围来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2、保障能力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
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申报人员只要申请认证特殊疾病,即可享受上述的报销比例。特殊疾病医疗保险报销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所需材料:《基本医疗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两张1寸近照(一张贴在申报表上、一张用于分中心做特病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或本人将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2. 报销办理流程:
1) 将上述材料上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上述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每月申报特病时间为1—20日。
2) 申报人员应在每月23—24日(节假日顺延),拨打参保医保中心电话或直接到单位或医保中心了解检查医院的地址及检查日期,并在检查当日8:30准时到达指定医院。
3) 申报人员在检查当日应带上与申请特病病种相关的原始门诊病历(自发病之日起2年含2年内的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医院盖章)、检查资料的原件和原片(如CT、MRI、冠状动脉造影),以及身份证原件、医保证。
4) 申报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的参保人员需空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自备早餐)。
扩展资料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种: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心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精神病;
(14)、结核病;
(15)、血友病;
(16)、重度前列腺增生;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特殊病种”就医管理
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特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