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哮喘一般需要长期用药,在控制症状后每3个月需要复诊评估。如控制哮喘发作及用药次数,每周≤2次,无活动受限,无夜间憋醒,症状控制≥3个月,可考虑减量,直至使用最小剂量。哮喘控制1年以上,才考虑停药。饮食宜清淡,多饮水,注意保暖,居室宜通风,少到人多粉尘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