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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支气管哮喘每天4.30早醒白天又犯困请问如何治疗?

时间:2022-08-04 22:11:46作者: xuhdhx

目前哮喘病是一个很难除根的病症,一但犯病就会引起胸闷呼吸困难,严重的会有生命危险,

病人首先是要戒烟的,一但受到什么刺激的味道,比如说,花粉,煤球燃烧的煤气,烟雾,或者尾气,都会引起,

特效药只有缓解,所以平时还是增强体育锻炼,加强体质,降低复发率!

多多重视身体,照顾好自己吧!

怎样辨别支气管炎哮喘和咽喉炎?

支气管哮踹和咽喉炎都是常规疾病,这两种疾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只要患上患者也是会极度不舒服的,会出现一系列的不适应症状以及不良的反应。接下来来谈谈支气管哮踹和咽喉炎的不同点是什么?

第一,介绍支气管哮喘。哮喘是属于一种过敏的现象,那么毫无疑问,支气管哮踹也是属于过敏的一部分。支气管哮踹的发病人群主要是青少年,并且这些青少年当中有一部分的发病原因是由于具有家族遗传。支气管哮踹的症状一般比较简单,就是“喘”。发病时间一般是较为敏感的季节,比如说冬季和春季,冬季容易发作是由于冷空气刺激到气管;春季容易发作是因为花粉、泥土之类过敏诱发的。支气管炎发作不严重的时候也便作罢,但是如果急性发作并且得不到很好的救治完全有可能导致患者死亡。

第二,介绍咽喉炎。咽喉炎是人体上呼吸道感染的疾病。咽喉炎发病原因是病毒感染。患咽喉炎的患者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喉咙疼痛、淋巴肿大,临床上的表现是:患者声音嘶哑、喉咙感觉有异物咽不下吐不出、喉咙发痒难忍。咽喉炎即使是很严重也不会对患者的生命产生威胁的,最多如果严重的咽喉炎得不到及时的治愈损伤患者的声带。

不管支气管炎和咽喉炎有多不同,他们也具有共性,那就是在日常注意预防,是可以避免这两种疾病发作的。

指导专家:王春梅,副主任医师,德州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在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梗阻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及呼吸衰竭,间质性肺病,肺梗塞,肺肿瘤等呼吸系统疾病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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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息性支气管炎是什么症状?

主要症状表现除了支气管炎的咳嗽、咳痰、胸痛,还出现有胸闷、气促、气短、憋喘、喘息等症状,还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的哮喘持续状态,严重时会有呼吸困难。平时要多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刺激性的气味和吸入物,不要吃鱼虾,螃蟹等物,增强体质,预防感冒。

宝宝三岁半,支气管哮喘一直反复发作怎么办?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以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为主要临床表现,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支气管哮喘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慢性气道疾病。

有相当一部分的婴幼儿哮喘,在青春期之后可以痊愈,但是前提应该是早期规范的治疗。治疗越早越好,治疗的目的是尽量控制哮喘症状。除了急性期的治疗,在缓解期也应该使用药物来控制哮喘,这个治疗过程持续数月、甚至数年,最常见的就是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所以,支气管哮喘或者怀疑支气管哮喘的孩子,建议去往专门的哮喘门诊就诊,寻求合适的治疗方案。下面我将哮喘的国内指南得一些要点总结出来。

诊 断一、哮喘诊断标准

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呼吸道症状、体征及肺功能检查,证实存在可变的呼气气流受限,并排除可引起相关症状的其他疾病。

1.反复喘息(3次以上)、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运动以及过度通气(如大笑和哭闹)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

(1)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

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压力定量气雾剂200~400 μg)后15 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增加≥12%;

②抗炎治疗后肺通气功能改善:给予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或)抗白三烯药物治疗4~8周,FEV1增加≥12%;

(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3)最大呼气峰流量(PEF)日间变异率(连续监测2周)≥13%。

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诊断为哮喘。

治 疗一、防治原则

哮喘控制治疗应尽早开始。要坚持长期、持续、规范、个体化治疗原则。治疗包括:

(1)急性发作期:快速缓解症状,如平喘、抗炎治疗;

(2)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防止症状加重和预防复发,如避免触发因素、抗炎、降低气道高反应性、防止气道重塑,并做好自我管理。

强调基于症状控制的哮喘管理模式,避免治疗不足和治疗过度,治疗过程中遵循评估-调整治疗-监测的管理循环,直至停药观察

二、长期治疗方案

根据年龄分为≥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和<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分别分为5级和4级,从第2级开始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对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儿,参照哮喘控制水平,选择第2级、第3级或第4级治疗方案。

(一)≥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包括非药物干预和药物干预,后者包括以β2受体激动剂为代表的缓解药物和以ICS及白三烯调节剂为代表的抗炎药物,ICS/LABA联合治疗是该年龄儿童哮喘控制不佳时的优选升级方案。

(二)<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对于<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ICS(雾化用糖皮质激素如布的奈德),对大多数患儿*使用低剂量ICS(第2级)作为初始控制治疗。如果低剂量ICS不能控制症状,优选考虑增加ICS剂量(双倍低剂量ICS)。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变应性鼻炎的患儿可选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

三、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为了巩固疗效,维持患儿病情长期稳定,提高其生命质量,应加强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1.鼓励患儿坚持每日定时测量PEF、监测病情变化、记录哮喘日记。

2.注意有无哮喘发作先兆,如咳嗽、气促、胸闷等,一旦出现应及时使用应急药物以减轻哮喘发作症状。

3.坚持规范治疗: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规范治疗,定期评估哮喘控制水平,适时调整治疗方案,直至停药观察。

4.控制治疗的剂量调整和疗程:单用中高剂量ICS(吸入用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者,尝试在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3个月后剂量减少25%~50%。单用低剂量ICS能达到控制时,可改用每日1次给药。联合使用ICS和LABA(β2受体激动剂如特布他林、沙丁胺醇)者,先减少ICS约50%,直至达到低剂量ICS才考虑停用LABA。如使用二级治疗方案患儿的哮喘能维持控制,并且6个月~1年内无症状反复,可考虑停药。有相当比例的<6岁哮喘患儿的症状会自然缓解,因此对此年龄儿童的控制治疗方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经过3~6个月的控制治疗后病情稳定,可以考虑停药观察,但是要重视停药后的管理和随访。

如果出现哮喘症状复发,应根据症状发作的强度和频度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如仅为偶尔出现轻微喘息症状,对症治疗症状后可以继续停药观察;非频发的一般性喘息发作,恢复至停药前的治疗方案;当出现严重和(或)频繁发作,应在停药前方案的基础上升级或越级治疗。FeNO、气道高反应性(AHR)监测等气道炎症和功能评估,对儿童哮喘药物调整和停药评估,分析治疗效果有一定帮助。应选择合适的时机调整控制药物的剂量和疗程,避免在气候变化、呼吸道感染、旅行等情况下进行。

5.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包括了解诱因和以往发作规律,与患儿及家长共同研究,提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包括避免接触变应原、防止哮喘发作、保持病情长期控制和稳定。

6.并存疾病治疗:半数以上哮喘儿童同时患有变应性鼻炎,有的患儿并存鼻窦炎、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碍、胃食管反流和肥胖等因素。这些共存疾病和因素可影响哮喘的控制,需同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对于肥胖的哮喘儿童,建议适当增加体育锻炼。

五、急性发作期治疗

哮喘急性发作需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及时恰当的治疗,以迅速缓解气道阻塞症状。应正确指导哮喘患儿和(或)家长在出现哮喘发作征象时及时使用吸入性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建议使用压力定量气雾剂经储雾罐(单剂给药,连用3剂)或雾化吸入方法给药。如治疗后喘息症状未能有效缓解或症状缓解维持时间短于4 h,应即刻前往医院就诊。

1.氧疗:

有低氧血症者,采用鼻导管或面罩吸氧,以维持血氧饱和度在>0.94。

2.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

是治疗儿童哮喘急性发作的一线药物。

如具备雾化给药条件,雾化吸入应为首选。可使用氧驱动(氧气流量6~8 L/min)或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药物及剂量:雾化吸入沙丁胺醇或特布他林,体重≤20 kg,每次2.5 mg;体重>20 kg,每次5 mg;第1小时可每20分钟1次,以后根据治疗反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根据病情每1~4小时重复吸入治疗。

如不具备雾化吸入条件时,可使用压力型定量气雾剂(p*)经储雾罐吸药,每次单剂喷药,连用4~10喷(<6岁3~6喷),用药间隔与雾化吸入方法相同。快速起效的LABA(如福莫特罗)也可在≥6岁哮喘儿童作为缓解药物使用,但需要和ICS联合使用。经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及其他治疗无效的哮喘重度发作患儿,可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药物剂量:沙丁胺醇15 μg/kg缓慢静脉注射,持续10 min以上;病情严重需静脉维持时剂量为1~2 μg/(kg•min)[≤5 μg/(kg•min)]。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时容易出现心律失常和低钾血症等严重不良反应,使用时要严格掌握指征及剂量,并作必要的心电图、血气及电解质等监护

3.糖皮质激素:

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儿童哮喘重度发作的一线药物,早期使用可以减轻疾病的严重度,给药后3~4 h即可显效。可选择口服或静脉给药。

药物及剂量:

(1)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1~2 mg/(kg•d),疗程3~5 d。口服给药效果良好,副作用较小,但对于依从性差、不能口服给药或危重患儿,可采用静脉途径给药。

(2)静脉:注射甲泼尼龙1~2 mg/(kg•次)或琥珀酸酯化可的松5~10 mg/(kg•次),根据病情可间隔4~8 h重复使用。若疗程不超过10 d,可无需减量直接停药。

(3)吸入:早期应用大剂量ICS可能有助于哮喘急性发作的控制,可选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悬液1 mg/次,或丙酸倍氯米松混悬液0.8 mg/次,每6~8小时1次。但病情严重时不能以吸入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4.抗胆碱能药物:

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是儿童哮喘急性发作联合治疗的组成部分,可以增加支气管舒张效应,其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确立,尤其是对β2受体激动剂治疗反应不佳的中重度患儿应尽早联合使用。药物剂量:体重≤20 kg,异丙托*铵每次250 μg;体重>20kg,异丙托铵每次500 μg,加入β2受体激动剂溶液作雾化吸入,间隔时间同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如果无雾化条件,也可给予SAMA气雾剂吸入治疗。

5.茶碱:

由于茶碱平喘效应弱于SABA,而且治疗窗窄,从有效性和安全性角度考虑,在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中,一般不*静脉使用茶碱。如哮喘发作经上述药物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时,可酌情考虑使用,但治疗时需密切观察,并监测心电图、血药浓度。药物及剂量:茶碱负荷量4~6 mg/kg(≤250 mg),缓慢静脉滴注20~30 min,继之根据年龄持续滴注维持剂量0.7~1 mg/(kg•h),如已用口服茶碱者,可直接使用维持剂量持续静脉滴注。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方法,每6~8小时缓慢静脉滴注4~6 mg/kg。

6.经合理联合治疗,但症状持续加重,出现呼吸衰竭征象时,应及时给予辅助机械通气治疗。在应用辅助机械通气治疗前禁用镇静剂。

中西医结合治疗,西医系统治疗控制发作

,中西从根本找原因,减少感冒,尽量避免过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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