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是临床及实验中采用最为普遍的方法。
1 包括各种吸入非特异性激发物,如组织胺、乙酰甲胆碱、乙酰胆碱、腺苷、白三烯 E4 、高渗盐水、低渗盐水、冷空气吸入,以及尘螨、花粉、动物皮毛等特异性抗原刺激物。。通过刺激物的量化测量及与其相应的反应程度,还可判断气道高反应性的程度。 吸入激发物的制备与储存 1. 稀释液:磷酸组织胺( histamine phosphate )或氯化乙酰甲胆碱( methacholine chloride )为粉剂,需用稀释液稀释后才能用于吸入。稀释液常用生理盐水 (0.9%NaCl) ,因其等渗且配制容易,其缺点为略呈酸性 (pH<5.0) 。也有学者建议用 0.5%NaCl+0.275%NaHCO 3 + 0.4%Phenol 的水溶液,该配方稀释液等渗, pH=7.0 ,且含酚防腐,保存时间较久,但配制较为复杂。蒸馏水(注射用水)因其为低渗溶液,可诱发气道痉挛而不宜作为稀释液。
配制:
通常是先配制 “ 原液 ” (可用于激发试验的最高浓度激发液),如 5% 组织胺、 5% 乙酰甲胆碱、 1:20 抗原等,以利于储存。于需要时才将原液按对半或 4 倍稀释。亦可按需要倍增激发物浓度,配制成浓度为 0.03 、 0.06 、 0.12 、 0.25 、 0.5 、???? 至 32mg/ml ,或按表 28-2 ~ 4 所示之浓度配制,然后分别存储于不同的容器中。注意配制液应充分溶解及均匀后才能使用,配制过程时间应尽量缩短,组织胺应避光。 雾化吸入装置 射流雾化器 借助高速气体流过毛细管孔口并在孔口产生负压,将液体吸至管口并撞击,形成雾化颗粒(雾粒),亦称气溶胶。可用瓶装压缩气源或电动压缩气源产生高速气体。此类型雾化器仅需患者作潮气呼吸,无需其它呼吸动作配合,患者易于掌握。对年老,年幼病者及严重气促病者最为适用。 手捏式雾化器 亦采用射流雾化原理,以手捏加压驱动雾化器产生雾液。常用的有 De Velbiss 40 雾化器或其仿造、改进型。材质为玻璃或塑料。释雾量每揿 0.0030 ± 0.0005ml, 70%~80% 雾粒直径 <5 μ m 。 超声雾化器 通过电流的转换使超声发生器发生高频振荡,经传导至液面产生雾粒。多数超声雾化产生之雾粒直径较小( 1 μ m )、均匀而量大(相同时间内较射流雾化器释雾量大 2 ~ 4 倍),吸入时间过长可致气道湿化过度,对支气管哮喘或严重 COPD 者并不合适。此外,超声作用也可能破坏某些激发物成分,尤其是生物激发物。但利用其释雾量大的特点,可用于高渗盐水、低渗盐水或蒸馏水吸入激发试验。 雾化吸入的影响因素 雾化吸入是通过雾粒(携带激发药物的载体)在支气管树及肺泡的沉积而起作用的。雾粒直径的大小、吸气流速以及气道的通畅性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的沉积,从而影响气道反应性。
1 .雾粒直径: 最适宜的雾粒直径为 3-5 μ m ,雾粒过小 (<0.5 μ m) 不易在呼吸道停留而随呼气排出 , 且所携带药物能力有限 ( φ 0.5 μ m 的颗粒只有φ 10 μ m 颗粒的 1/8000 大小 ) ;而雾粒过大 (>10 μ m) 则被截留在上呼吸道,不能进入支气管树沉积而产生刺激作用。
2 .吸气流速: 吸气流速增加可增加撞击沉积的机会而使雾粒更多地沉积在口咽部及中央气道。慢而深的吸气利于雾粒的重力沉积及扩散沉积,因而使更多的雾粒沉积于外周气道和肺泡。反之,快速呼气因使气道变窄及增加撞击沉积,利于药物的停留作用。
3 .气道的通畅性: 声门的闭启、气道口径的缩小(如气道痉挛)、气道分泌物对雾粒的截留或阻塞气道等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内的沉积作用。故气道分泌物较多时应鼓励将其咳出。
4 .鼻腔的过滤: 由于鼻腔的过滤作用,直径 >1 μ m 的颗粒多被过滤而使到达支气管及肺部的药物量不足。此外,药物又可直接刺激鼻粘膜而产生副作用。因此,推荐经口吸入雾化吸入,避免经鼻吸入。对于需用面罩吸入(如年老、体弱、年幼病者)应同时夹鼻。
理想的雾化呼吸方式为:经口从残气量位缓慢吸气至肺总量位(流速 < 1L /sec ) , 吸气末摒气( 5~10 秒),然后快速呼气。此方式适用于定量气雾吸入。连续潮气呼吸者病人多采用自然平静呼吸方式。 受试者的准备 测试前受试者应在实验室休息至少 15 分钟。应详细了解受试者的病史、是否曾经做过激发试验及其结果,是否有严重的气道痉挛发生、并作体格检查,排除所有激发试验的禁忌症(后述)。
试验前应停用可能干扰检查结果的药物:吸入性短效 b 2 -受体兴奋剂或抗胆碱能药停用 4 ~ 6 小时、口服短效 b 2 -受体兴奋剂或茶碱停 8 小时、长效或缓释型停用 24 小时以上、抗组胺药停用 48 小时、色甘酸钠停用 24 小 时、糖皮质激素口服停 24 小时、吸入停 12 小时,并应避免剧烈运动、冷空气吸入 2 小时以上;避免吸烟、咖啡、可口可乐饮料等 6 小时以上。 对于复查的病人,重复试验应选择每天相同的时间进行。以减少生物钟的影响。 支气管激发试验具有一定危险性。试验时吸入激发物浓度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应备有急救器械和药品,如氧气、雾化吸入装置与输液设备、吸入型 b 2 -受体兴奋剂、注射用肾上腺素等。试验时需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在场。
二、禁忌症 有心或(和)肺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妊娠等,一般不适宜作此试验。 一周之内有呼吸道感染、预防接种、职业性过敏因素的接触等。 有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血管性水肿及严重的喉头水肿病史者。 患有严重咽喉炎,呼吸道感染或肺炎者。 副作用有头痛、面红、心动过速、血压下降、支气管痉挛等
吸入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是临床及实验中采用最为普遍的方法。包括各种吸入非特异性激发物,如组织胺、乙酰甲胆碱、乙酰胆碱、腺苷、白三烯 E4 、高渗盐水、低渗盐水、冷空气吸入,以及尘螨、花粉、动物皮毛等特异性抗原刺激物。。通过刺激物的量化测量及与其相应的反应程度,还可判断气道高反应性的程度。 吸入激发物的制备与储存 1. 稀释液:磷酸组织胺( histamine phosphate )或氯化乙酰甲胆碱( methacholine chloride )为粉剂,需用稀释液稀释后才能用于吸入。稀释液常用生理盐水 (0.9%NaCl) ,因其等渗且配制容易,其缺点为略呈酸性 (pH<5.0) 。也有学者建议用 0.5%NaCl+0.275%NaHCO 3 + 0.4%Phenol 的水溶液,该配方稀释液等渗, pH=7.0 ,且含酚防腐,保存时间较久,但配制较为复杂。蒸馏水(注射用水)因其为低渗溶液,可诱发气道痉挛而不宜作为稀释液。 2. 配制:通常是先配制 “ 原液 ” (可用于激发试验的最高浓度激发液),如 5% 组织胺、 5% 乙酰甲胆碱、 1:20 抗原等,以利于储存。于需要时才将原液按对半或 4 倍稀释。亦可按需要倍增激发物浓度,配制成浓度为 0.03 、 0.06 、 0.12 、 0.25 、 0.5 、�6�7�6�7 至 32mg/ml ,或按表 28-2 ~ 4 所示之浓度配制,然后分别存储于不同的容器中。注意配制液应充分溶解及均匀后才能使用,配制过程时间应尽量缩短,组织胺应避光。 雾化吸入装置 射流雾化器 借助高速气体流过毛细管孔口并在孔口产生负压,将液体吸至管口并撞击,形成雾化颗粒(雾粒),亦称气溶胶。可用瓶装压缩气源或电动压缩气源产生高速气体。此类型雾化器仅需患者作潮气呼吸,无需其它呼吸动作配合,患者易于掌握。对年老,年幼病者及严重气促病者最为适用。 手捏式雾化器 亦采用射流雾化原理,以手捏加压驱动雾化器产生雾液。常用的有 De Velbiss 40 雾化器或其仿造、改进型。材质为玻璃或塑料。释雾量每揿 0.0030 ± 0.0005ml, 70%~80% 雾粒直径 <5 μ m 。 超声雾化器 通过电流的转换使超声发生器发生高频振荡,经传导至液面产生雾粒。多数超声雾化产生之雾粒直径较小( 1 μ m )、均匀而量大(相同时间内较射流雾化器释雾量大 2 ~ 4 倍),吸入时间过长可致气道湿化过度,对支气管哮喘或严重 COPD 者并不合适。此外,超声作用也可能破坏某些激发物成分,尤其是生物激发物。但利用其释雾量大的特点,可用于高渗盐水、低渗盐水或蒸馏水吸入激发试验。 雾化吸入的影响因素 雾化吸入是通过雾粒(携带激发药物的载体)在支气管树及肺泡的沉积而起作用的。雾粒直径的大小、吸气流速以及气道的通畅性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的沉积,从而影响气道反应性。 1 .雾粒直径: 最适宜的雾粒直径为 3-5 μ m ,雾粒过小 (<0.5 μ m) 不易在呼吸道停留而随呼气排出 , 且所携带药物能力有限 ( φ 0.5 μ m 的颗粒只有φ 10 μ m 颗粒的 1/8000 大小 ) ;而雾粒过大 (>10 μ m) 则被截留在上呼吸道,不能进入支气管树沉积而产生刺激作用。 2 .吸气流速: 吸气流速增加可增加撞击沉积的机会而使雾粒更多地沉积在口咽部及中央气道。慢而深的吸气利于雾粒的重力沉积及扩散沉积,因而使更多的雾粒沉积于外周气道和肺泡。反之,快速呼气因使气道变窄及增加撞击沉积,利于药物的停留作用。 3 .气道的通畅性: 声门的闭启、气道口径的缩小(如气道痉挛)、气道分泌物对雾粒的截留或阻塞气道等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内的沉积作用。故气道分泌物较多时应鼓励将其咳出。 4 .鼻腔的过滤: 由于鼻腔的过滤作用,直径 >1 μ m 的颗粒多被过滤而使到达支气管及肺部的药物量不足。此外,药物又可直接刺激鼻粘膜而产生副作用。因此,推荐经口吸入雾化吸入,避免经鼻吸入。对于需用面罩吸入(如年老、体弱、年幼病者)应同时夹鼻。 理想的雾化呼吸方式为:经口从残气量位缓慢吸气至肺总量位(流速 < 1L /sec ) , 吸气末摒气( 5~10 秒),然后快速呼气。此方式适用于定量气雾吸入。连续潮气呼吸者病人多采用自然平静呼吸方式。 受试者的准备 测试前受试者应在实验室休息至少 15 分钟。应详细了解受试者的病史、是否曾经做过激发试验及其结果,是否有严重的气道痉挛发生、并作体格检查,排除所有激发试验的禁忌症(后述)。 试验前应停用可能干扰检查结果的药物:吸入性短效 b 2 -受体兴奋剂或抗胆碱能药停用 4 ~ 6 小时、口服短效 b 2 -受体兴奋剂或茶碱停 8 小时、长效或缓释型停用 24 小时以上、抗组胺药停用 48 小时、色甘酸钠停用 24 小 时、糖皮质激素口服停 24 小时、吸入停 12 小时,并应避免剧烈运动、冷空气吸入 2 小时以上;避免吸烟、咖啡、可口可乐饮料等 6 小时以上。 对于复查的病人,重复试验应选择每天相同的时间进行。以减少生物钟的影响。 支气管激发试验具有一定危险性。试验时吸入激发物浓度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应备有急救器械和药品,如氧气、雾化吸入装置与输液设备、吸入型 b 2 -受体兴奋剂、注射用肾上腺素等。试验时需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在场。 二、禁忌症 有心或(和)肺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妊娠等,一般不适宜作此试验。 一周之内有呼吸道感染、预防接种、职业性过敏因素的接触等。 有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血管性水肿及严重的喉头水肿病史者。 患有严重咽喉炎,呼吸道感染或肺炎者。 副作用有头痛、面红、心动过速、血压下降、支气管痉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