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明确,怀孕后哮喘病情不一定会加重,但对胎儿却有可能产生影响。对胎儿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哮喘发作时的严重程度,如果缺氧严重,可导致流产、早产和胎儿围产期死亡。治疗哮喘的药物对胎儿也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支气管哮喘患者不存在是否可怀孕的讨论,不过,在哮喘频发的时候,尤其是在严重发作时是不宜受孕的。 在妊娠期,患者必须注意自我保护,以减少哮喘发作。具体措施是:生活有节,保持平稳的情绪;尽量避开一切可能激发哮喘的致敏原,如虫螨、花粉、工业粉尘、各种刺激性气体等;此外,还要谨防感冒。 孕妇在哮喘发作时,应积极治疗,以缓解母体和胎儿的缺氧状态。在治疗方面除了要选择合理的方法外,还要兼顾妊娠期的生理情况和胎儿的安全。 妊娠期哮喘的治疗原则是:尽快使孕妇和胎儿脱离缺氧状态,并避免使用可能损害胎儿的药物。 现在主张对支气管哮喘的治疗应根据病情的轻重、发作的频率而采取“分级治疗”。对发作次数少的病人应使用激素雾化吸入,此法具有抗炎效果好、副作用少的优点,可列为首选。发作次数较频者可加用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如博利康尼气雾剂雾化吸入,此药能增加支气管的廓清能力,促使痰液排出,也可口服博利康尼或美喘清;还可口服或静脉注射氨茶碱,氨茶碱的缺点之一是其利尿作用会使体内水分减少,使痰液黏稠而形成痰栓。重症病人除了仍可用激素吸入等治疗措施外,还必须用糖皮质激素注射。 患者必须足量饮水,使痰液易于咯出,有利于减轻哮喘症状。在缓解期可用色苷酸钠在早晚定时吸入。合并细菌感染时,要使用对胎儿无害的抗菌药,尤其要避免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 分娩后产妇如果哮喘反复发作,婴儿应采取人工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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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舒张药,此类药除主要作用为舒张支气管,控制哮喘的急性症状。 1.β2激动剂:β2激动剂药物主要分成速效β2激动剂和长效β2激动剂。①速效β2激动剂:包括沙丁胺醇(salbutamol)、特布他林(terbutaline)和酚丙喘宁(fenoterol)等,作用时间4~6小时。②长效β2激动剂(LABA):包括沙美特罗(salmeterol)、福米特罗(Formoterol)和丙卡特罗(procaterol)等。作用时间>12小时,尤其适用于夜间哮喘。β2激动剂是缓解急性发作的症状的第一线药物。β2激动剂的用药方法可采用吸入,口服或静脉注射,首选吸入法,其作用迅速,气道内药量高,全身副作用少。吸入的方法有定量气雾剂、干粉吸入剂和持续雾化吸入。以定量气雾剂为最常用。然而,定量气雾剂使用需要配合储雾罐使用才能保证疗效。 2.茶碱类 口服氨茶碱一般剂量每日5~8mg/kg,缓释放茶碱每日8~12mg/kg。静脉给药主要应用于重危症哮喘。首次注射剂量为4~6mg/kg而且应缓慢注射,注射时间应大于15min,静脉滴注维持量为每小时0.8~1.0mg/kg,每日用量一般不超过750mg~1000mg。 3.抗胆碱药物 吸入抗胆碱药物,如溴化异丙托品(Ipratropine bromide)等,与β2激动剂联合吸入治疗使支气管舒张作用增强并持久,主要应用于单独应用β2激动剂未能控制症状的哮喘患者,对合并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时尤为合适。可用MDI或持续雾化吸入,每日3~4次,每次75~250μg吸入。约15分钟起效,维持6~8小时。不良反应少,少数病人有口苦或口干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