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屑可以吸掉鼠鼠的尿尿,除去臭味,秋冬天,也起到保暖的作用。
笼子里必须铺仓鼠专业的木屑,木屑必须及时更换,具体更换时间因鼠鼠数量、天气而定。
不要用平常那种木屑,因为平常那些锯木头剩下的木屑有油漆味,还有许多灰尘,对鼠鼠呼吸道很不利,而且太锋利,会划伤鼠鼠。
不要用纸巾,因为纸巾上有很多纤维、粉末,对鼠鼠的呼吸道有伤害。
报纸更不行,鼠鼠舔了上面的油墨会有生命危险。
冬春季只需注意木屑要放足,可以保暖,并且要及时更换就可以了。
温度比较高的夏天,可以铺一层薄薄的木屑就好了,因为铺多鼠鼠会很热
在清除异物时,最好找个帮手扶住泰迪犬,尽量不要让泰迪犬动,然后再打开它的口腔。打开口腔后,用圆头镊子或钳子小心地去取异物。记住不能把你的手指放在泰迪犬的嘴里,会被它咬伤的。
平时喂养泰迪犬的时候注意一下,不要让它吃碎骨头,尤其是禽类的,禽类的骨头尖锐纤细,容易划伤泰迪的嗓子和肠胃。鸡脖子骨头尤其要注意。如果想给狗狗吃骨头的话,就用高压锅把骨头炖烂了给狗狗吃,对狗狗的骨骼发育有好处。
狗狗咳嗽就像是卡了东西,发出咔咔咔的声音,类似于干呕一样,并不是真的卡了东西!一般狗狗都是因为感冒了,导致呼吸道感染。如果狗狗精神、食欲都还好,可以给给狗狗喂几天宠物感冒清或者止咳灵,应该会有好转,如果狗狗症状加重,就要去宠物医院检查一下了!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 头颈部的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骨折。
第八条 头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外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的百分之6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第二节指骨线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躔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躔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腔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 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 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 妇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 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 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大于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两周。
第三十七条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 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 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 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 阴道撕裂、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 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 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 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度Ⅱ5%以上(儿童3%以上);
深度Ⅱ2%以上(儿童1%以上);
Ⅲ度0.1%以上
(二)头、手、会阴部度2%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 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 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 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 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 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 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多各损伤均未过到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三条 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四条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五条 本标准自一九九0年七月起试行。
轻微伤与轻伤一样,其评定标准及细则尚有待研究。须知上述《人体损伤标准》是从医学上依据损伤程度的客观事实所提出的根据和规定,但案件的具体处理还必须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为准绳而裁之。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能够成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