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亲情,一个是家庭经济,每个人都会经历过生老病死,许多家庭也会面临家人病重如何选择生与死的问题。这里所说的生只是暂时的生,如果亲人疾病可以治愈,要么砸锅卖铁坚持要治,哪怕可以坚持个两三年,我们也要治疗,但是得了绝症,治疗可能多活个三两个月,不治疗可以出去看看,心情好的话与治疗的存活时间差不多。其实真遇到类似选择的时候,对于一般家庭是很难抉择的一件事情,坤鹏论分析如下:
一、依照病人的意见
每个人都有生命选择的权力,许多得了绝症的病人,到后期自己就会感觉出来,有些病人不愿意承认只是更加对生命的渴求而已。遇到过许多这样的病人,病得越重越不希望自己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理解病人这种心情。如果这事摊到自己身上,可能也会与病人相同的想法,所以当病人患病后期,应该遵照病人的意思,是继续治疗还是保留治疗,家属可根据病人的遗愿对于治疗方案给予适当的调整,比如说病人要求治疗,但医生说已经没有治疗的价值,家属可以继续用一些价位便宜的药继续治疗,哪怕回家后给病人挂一些营养药或生理盐水也可以,有时病人活着也是靠着一股意念去支撑,并不是药物的作用,当你制造一种为他积极治疗的假象,给他造成一种药物对他的病有一定疗效的错觉,可以适当延长他的生命。如果回家之后药也不用了,就啥也不管了,病人会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很快就会死亡,也是对病人的不尊重。特别对于至亲之人,缺少一些人道主义精神。
二、依照医生的医嘱
家属在比较理智的状况下,最好依照医生的医嘱去决定是否为病人继续治疗,建议家属多到一些大的医院去检查和确诊,因为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在某一医院检查之后确诊是癌,并且经过长久的治疗,后期到其它医院复查的时候发现是误诊。所以得绝证患者的检查费用不能省,参考多家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意见再根据医嘱决定是否继续治疗,如果是早期癌症,经过手术治疗和化疗治疗是必须的,大部分早期癌症的患者存活时间都已超过十年,而且平时表现与正常人没有区别。但如果晚期癌症患者,医生说只能活个一年半载甚至更短时期的时候,家属可以商量后决定是否为病人继续治疗,但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对病人的病情严格保密,不能让病人知道。可以选择方法一就是继续治疗,做手术、化疗、放疗一套下来,估计病人也折腾得差不多了,好的情况下活个一年半载。另一种方法带着病人没去过的地方四处看看,散散心,其实也是一种较好的方式。曾有个朋友的父亲得了胰腺癌晚期,朋友趁着父亲还能走动的时候,带出去转了一大圈,半年之后病情加重,后来就走了,但是前半期没有遭罪。另一朋友父亲得了肝癌晚期,他马上联系医院为父亲做手术,父亲手术前精神状态很不错,看不出有病的样子,但手术后免疫急剧下降,各器官迅速衰竭,半个月后人就走了。
总之病人得绝症的时候,家属治与不治不需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可以参考病人自己的意见和医生的意见综合考虑。然后家属之间针对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相互商量再做决定,有的人说拿钱可以买命,但是拿几十万甚至卖房子卖地只为延长病人两三个月的生命去治疗,应该是不妥的,最后病人还是死,活人还得活,却为活着的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