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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新型肺炎有什么症状?

时间:2021-07-14 20:54:54作者: xuhdhx

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

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重症病例给予了明确定义:

一、疑似病例(原观察病例)同时符合以下 2 条: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 14 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 少。

二、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痰液、咽拭子、下呼吸道分泌物等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 重症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频率增快(≥30 次/分),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2.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 (1mmHg=0.133kPa);

4.肺部影像学显示多叶病变或 48 小时内病灶进展>50%;5.合并需住院治疗的其他临床情况。

四、危重症病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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