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请,广州47岁女子被大狗砸瘫却无人认责,她把整栋楼告上法庭,法院会怎样判?一,如果是整栋楼的人指认(出来证明)这条狗是这栋楼哪家喂养的,那么就属于养狗这家养狗人的责认。二,如果整栋楼不予证明,那么可以把整栋楼都告上法庭。既然告上法庭,那么法院应追究这条狗到底是从这栋楼路过(野狗)还是属这栋楼某个人所有,如果是路过的(野狗)。这栋楼的人不予负责。
和朋友喝酒聊起广州女子被狗砸上起诉整栋楼事件,他说这栋楼的住户太倒霉了。 呵呵,倒霉么?
不。他们大部分都不无辜。
其实找到狗主人难么?理论上一点都不难,去物业查栋楼附近每天的视频,谁家遛这条狗一目了然,特别是调取该栋楼电梯内得视频,狗主人脸上几颗不要脸的痣都能看清楚。但为什么就是查不到?因为除了受害人家属,没人愿意把这当回事呗。
而这事对于受害人而言,比登天还难。人已经半瘫在了医院,等于家里塌了一半,他家人还要去求爷爷告奶奶找监控视频,人家物业是住户养的,没有司法机关帮忙的话,轻易拿不到。现在只能起诉所有的住户,说实话,这个起诉的工作也非常繁琐,被告人的信息需要原告自己一家一家去搜集,吃了不少闭门羹和冷眼事必然的。 有没有解决方案呢?
有。警方可以以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立案后,要求物业提供相关监控,或者直接走访房东或者个别租户,谁家养了狗不是一问便知?
现在查不出,只是因为其他无辜的住户怕事,怕麻烦,冷漠。现在把所有人都起诉了,让所有人都付出代价,法律如此规定,我以前觉得是连坐,是一刀切,现在觉得,在这个案子里,不冤。
让每个人为自己的冷漠付出代价,这栋楼没有谁是无辜的。 当然,这个事,大概率会在起诉后,有住户把那个养狗户供出来。
火烧眉毛了不是,谁家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