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化疗有很强的副作用,目前临床上比较理想的方案是术后化疗联合生物免疫治疗的综合疗法,单纯的化疗有很强副作用,联合生物免疫治疗,进一步抗癌的同时减轻化疗副作用,更好的防止术后的复发和转移,提高手术治愈率。
要决定做手术了,就说明有做手术的价值,也就是说是早期,成功率是99%。大夫、护士、麻醉师要不出事故的话,成功率100%。
你这个手术目的估计是获取那个可以灶的病理
建议还是做,做了放心,早期治愈率很高
并且现在肿瘤治疗手段也多了,肺癌不是太可怕的病了
晚期如果病人身体无法耐受手术治疗,建议可以保守治疗,或者灰树花D阻分结合放化疗综合治疗,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减轻不适症状。
肺癌的治疗方法分三大类:
肺癌的化学治疗
近二十多年来肿瘤化疗发展迅速、应用广泛。化疗对小细胞肺癌的疗效无论早期或晚期较肯定,甚至有根治的少数报告;对非小细胞肺癌也有一定疗效,但仅为姑息,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化疗在肺癌中的作用已不再限于不能手术的晚期肺癌患者,而常作为全身治疗列入肺癌的综合治疗方案。化疗会抑制骨髓造血系统,主要是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下降,联合中医中药及免疫治疗效果佳.(一)小细胞肺癌的化疗
由于小细胞肺癌所具有的生物学特点,目前公认除少数充分证据表明无胸内淋巴结转移者外,应首选化学治疗 1、适应征 (1)经病理或细胞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患者;
(2)KS记分在50~60分以上者; (3)预期生存时间在一个月以上者; (4)年龄≤70岁者。 2.禁忌症 (1)年老体衰或恶病质者;
(2)心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 (3)骨髓功能不佳白细胞在3×10^9/L以下血小板在80×10^9/L(直接计数)以下者;
(4)有并发症和感染发热出血倾向等。 (二)非小细胞肺癌的化疗 对非小细胞肺癌虽然有效药物不少,但有效率低且很少能达到完全缓解。 1.适应征:
(1)经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鳞癌腺癌或大细胞癌但不能手术的Ⅲ期患者,及术后复发转移者或其他原因不宜手术的III期病人;
(2)经手术探查、病理检查有以下情况者:①有残留灶;②胸内有淋巴结转移;③淋巴管或血栓中有癌栓;④低分化癌; (3)有胸腔或心包积液者需采用局部化疗。
2.禁忌征:同小细胞癌。
肺癌的放射治疗
(一)治疗原则
放疗对小细胞癌最佳,鳞状细胞癌次之,腺癌最差。但小细胞癌容易发生转移,故多采用大面积不规则野照射,照射区应包括原发灶、纵隔双侧锁骨上区、甚至肝脑等部位,同时要辅以药物治疗。鳞状细胞癌对射线有中等度的敏感性,病变以局部侵犯为主,转移相对较慢,故多用根治治疗。腺癌对射线敏感性差,且容易血道转移,故较少采用单纯放射治疗。
(二)放射并发症较多,甚至引起部分功能丧失;对于晚期肿瘤患者,放射治疗效果并不完好。同时病人体质较差,年龄偏大不适合放疗。 (三)放疗的适应征
根据治疗的目的分为根治治疗、姑息治疗、术前放疗、术后放疗及腔内放疗等。 1.根治治疗
(1)有手术禁忌或拒作手术的早期病例,或病变范围局限在150cm的IIIa病例;
(2)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血象白细胞计数大于3×10^9/L,血红蛋白大于100g/L者;
(3)KS≥60分事前要周密地制订计划,严格执行,不要轻易变动治疗计划,即使有放射反应亦应以根治肿瘤为目标。
2.姑息治疗:其目的差异甚大。有接近根治治疗的姑息治疗,以减轻病人痛苦、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亦有仅为减轻晚期病人症状,甚至引起安慰作用的减症治疗,如疼痛、瘫痪、昏迷、气急及出血。姑息治疗的照射次数可自数次至数十次,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设备条件等而定。但必须以不增加病人的痛苦为原则,治疗中遇有较大的放射反应或KS分值下降时,可酌情修改治疗方案。
3.手术前放疗:旨在提高手术切除率、减少术中造成肿瘤播散的危险,对估计手术切除无困难的病人可术前大剂量、少分割放疗;如肿瘤巨大或有外侵,估计手术切除有困难可采用常规分隔放疗。放疗距手术时间一般以50天左右为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手术后放疗:用于术前估计不足、手术切除肿瘤不彻底的病例。应于局部残留灶放置银夹标记,以便放疗时能准确定位。
5.腔内短距离放疗:适用于局限在大支气管的癌灶,可采用后装技术通过纤支镜将导管置于支气管病灶处,用铱(192Ir)作近距离放疗与体外照射配合,能提高治疗效果。
肺癌的外科治疗
肺癌的治疗方法中除Ⅲb及Ⅳ期外应以手术治疗或争取手术治疗为主,依据不同期别和病理组织类型酌加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和免疫治疗的综合治疗。
关于肺癌手术术后的生存期,国内有报道三年生存率约为40%~60%;五年生存率约为22%~44%;手术死亡率在3%以下。 (一)手术指征
具有下列条件者一般可作外科手术治疗: 1.无远处转移者,包括实质脏器如肝、脑、肾上腺、骨骼、胸腔外淋巴结等;
2.癌组织未向胸内邻近脏器或组织侵犯扩散者,如主动脉、上腔静脉、食管和癌性胸液等; 3.无严重心肺功能低下或近期内心绞痛发作者;
4.无重症肝肾疾患及严重糖尿病者。 具有以下条件者一般应该慎作手术或需作进一步检查治疗: (1)年迈体衰心肺功能欠佳者;
(2)小细胞肺癌除I期外宜先行化疗或放疗,而后再确定能否手术治疗; (3)x线所见除原发灶外纵隔亦有几处可疑转移者。
目前,学术界对于肺癌外科手术治疗的指证有所放宽,对于一些侵犯到胸内大血管以及远处孤立转移的患者,只要身体条件许可,有学者也认为可以手术,并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和研究。
(二)剖胸探查术指征
凡无手术禁忌,明确诊断为肺癌或高度怀疑为肺癌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术式,若术中发现病变已超出可切除的范围但原发癌仍可切除者宜切除原发灶,这称为减量手术,但原则上不作全肺切除以便术后辅助其他治疗。
(三)肺癌术式的选择
根据1985年肺癌国际分期法对ⅠⅡ和Ⅲ期的肺癌病例,凡无手术禁忌征者皆可采用手术治疗。手术切除的原则为:彻底切除原发灶和胸腔内有可能转移的淋巴结,且尽可能保留正常的肺组织,全肺切除术宜慎重。
1.局部切除术:是指楔形癌块切除和肺段切除即对于体积很小的原发癌年老体弱肺功能差或癌分化好恶性度较低者等均可考虑作肺局部切除术;
2.肺叶切除术:对于孤立性周围型肺癌、局限于一个肺叶内无明显淋巴结肿大可行肺叶切除术。若癌肿累及两叶或中间支气管可行上中叶或下中叶两叶肺切除;
3.袖状肺叶切除:这种术式多应用于右肺上中叶肺癌,如癌肿位于叶支气管且累及叶支气管开口者可行袖状肺叶切除;
4.全肺切除:凡病变广泛用上述方法不能切除病灶时可慎重考虑行全肺切除;
5.隆突切除和重建术:肺瘤超过主支气管累及隆突或气管侧壁但未超过2cm时:①可作隆突切除重建术或袖式全肺切除;②若还保留一叶肺时,则力争保留。术式可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四)再发或复发性肺癌的外科治疗
1.手术固然能切除癌肿,但还有残癌、或区域淋巴结转移、或血管中癌栓存在等,复发转移几率非常高。多原发性肺癌的处理:凡诊断为多原发性肺癌者其处理原则按第二个原发灶处理。
2.复发性肺癌的处理:所谓复发性肺癌是指原手术疤痕范围内发生的癌灶或是与原发灶相关的胸内癌灶复发,称为复发性肺癌。其处理原则应根据病人的心肺功能和能否切除来决定手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