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支气管哮喘各个阶段相应的长期治疗方案,为支气管哮喘的临床治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不管是在中华医史中,还是在民间流传中,有一句话:“外科不治癣,内科不治喘”。依现在的理解来看,主要是说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难以治好,这种观点的潜移默化地在影响着我们。在哮喘防治的前几年,我们常常在一开始就对患者说,哮喘不能根治,只能控制,深深地影响患者的情绪和坚持治疗的信心。仔细一想,内科好多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也都一样。但患者从来就不认为这些疾病不能根治而放弃治疗。坚持治疗和不坚持治疗结果大不一样。坚持治疗就能避免合并症的出现,就能大大提高生活质量,就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哮喘患者坚持长期治疗,制定一个长期治疗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近年来,对于支气管哮喘的研究逐渐深入、广泛,大大提高了其临床诊治水平。在1995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并多次修改再版。我国呼吸学会根据我国的情况也制定了哮喘防治指南,使哮喘的诊治更加规范,对患者的管理与教育也受到重视。因此在大城市、大医院中,以往常见的重症哮喘、“哮喘持续状态”者大大减少,多数患者门诊治疗就能维持得很好,而绝大多数哮喘患者仍未得到理想的控制,病情时轻时重,反复急性发作。所以从长计议,制定一个长期治疗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哮喘的长期治疗目标
主要有以下7点:①有效控制急性发作症状并维持最轻的症状,甚至无任何症状;②防止哮喘的加重;③尽可能使肺功能维持在接近正常水平;④保持正常活动(包括运动)的能力;⑤避免哮喘药物的不良反应;⑥防止发生不可逆的气流受限;⑦防止哮喘死亡,降低哮喘病死率。
哮喘控制的标准
哮喘治疗的目标是否能够达到,有多少患者可达到,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方案,临床如何评价,是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一些患者可达到良好控制。GOAL研究中所采用的标准如下:
(一)良好控制
满足下列2项以上标准:①症状评分每天>1分,但每周≤2天;②补救用药沙丁胺醇每周≤2天,每周最大量4次(8喷);③每天晨起PEF≥80%预计值。并满足下列标准:未发生因哮喘而夜间憋醒的情况;无急性发作;未到急诊就诊;未发生治疗相关副作用而需要改变哮喘治疗。
(二)完全控制
满足下列所有标准:①无日间症状;②未用沙丁胺醇等补救用药;③每天晨起PEF≥ 80% 预计值;④未发生因哮喘而夜间憋醒的情况;⑤无急性发作;⑥未到急诊就诊;⑦未发生治疗相关副作用而需要改变哮喘治疗。
哮喘长期治疗方案的基础
(一)明确诊断
支气管哮喘是气道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主要的炎症细胞有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嗜中性粒细胞、气道上皮细胞等。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清晨发作、加重,多有两肺呼气相哮鸣音,具有气道高反应性和气流受限可逆性。其发作多有诱因:如接触过敏原、冷空气或化学性刺激、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根据以上临床表现大多数患者都能正确诊断,但对于症状不典型者或病史不清者,则要注意排除以下疾病(见表1)。
表1 其他可能引起气喘的疾病
较常见病 较少见病
急性细支气管炎(感染因素,化学因素)
异物吸入
支气管狭窄
心力衰竭
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 肿块阻塞气道
外压:中央型胸内肿瘤、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胸腺瘤
气道内:原发性肺癌、转移性乳腺癌
类癌综合征
支气管内结节
肺栓塞
囊性纤维化(CF)
全身性血管炎(结节性多动脉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