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神经科专家高政教授。高教授说,死亡的定义有三种:临床死亡、生物学死亡和脑死亡。高教授解释说,临床死亡是医生根据患者临床的生命体征———当患者意识完全丧失,呼吸、心跳完全停止,血压持续为零,经抢救一段时间后上述指标仍不能恢复,瞳孔放大,可以判断为临床死亡。这也是法律意义上的死亡。而“生物学死亡”是指在临床死亡的基础上,生命体的所有的细胞功能停止活动。
另一种就是脑死亡。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地丧失功能为参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标准。患者出现持续的严重的意识障碍、所有的生理反射消失、脑电波呈直线,所有的脑干诱发电位消失,但患者仍保留呼吸、心跳和一定水平的血压,这时,可以界定为患者已经脑死亡。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呼吸消失”和“血压为零”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最终发展为心脏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