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伤不是在一个鉴定机构鉴定。职业病申请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相同,但鉴定机构不同。职业病鉴定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赔偿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职业病赔偿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依照有关民事法律,仍有权获得赔偿,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法是职业病和工伤保险处理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工伤鉴定叫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后就可以去做,虽然没有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必须是工伤认定结论生效一年内进行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8.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有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是诊断的基础,临床检查体征阳性,结合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指标检测达到患职业病的标准及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是诊断职业病的重要依据。
肺尘可以通过洗肺进行治疗。尘肺是指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肺部产生变异而导致的疾病。而洗肺是属于高风险的治疗方法,患者首先要就医,可以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保守的治疗。建议平时患者不出门戴口罩,饮食上要以清淡为主,少吃盐,忌辛辣具有刺激性的食物。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1、一般去做工伤鉴定只需要带上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病历资料、医院的证明等等,在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自己受伤前的时间、地点、受伤的经过写清楚即可;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员工的一项赔偿,如果员工在进行工作是由于工伤而导致残疾的话,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协助员工向国家申请相关的残疾补助金,并且用人单位自己也需要机遇,员工一定相关的残疾赔偿。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相关事宜。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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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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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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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表,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