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3种大病救助范围
主要包括:I型糖尿病、唇腭裂、肾透析、尿毒症、儿童先天性白血病、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甲亢、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民政局23种大病救助标准
1、乳腺癌补助政策
乳腺癌是中老年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其治疗上要根据病理分期、病理类型、有无转移以及患者的一般身体条件而定。早期的话,一般建议行根治性手术治疗,中晚期的话,可行放化疗治疗。具体补贴政策需要到当地医院咨询较为准确。
2、尿毒症补贴政策
只要参加了医保,透析等治疗费用一律按规定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各地对尿毒症就医、报销等规定不一,可以上当地医保咨询。
3、癌症补贴政策
给予农村癌症患者补助每位5000元。
以上是部分大病救助情况,具体以当地报销为准。
民政局23种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持病历与医院诊断证明与医保卡到社保中心申请填表申请大病救助。
一、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二、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民政局23种大病救助超过一年可以报销吗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大病医疗救助的申报次数以及时间,并无限制性规定。即凡符合条件的,随时可以申报。
没钱看病求助哪个部门
如果遭遇本人无法克服的大病困难时,可以偿试以下方式与途径获得相应的救助或适当的资助:
1、如果是参保人员可以向所参保的的保险机构申请,采取分段报销的方式(即先报销一部分已经发生费来接续治疗),还可能通过保险经办机构协调由就医医院缓收可报销的部分治疗费,待出院时一次结算。
2、可以请求组织(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帮助,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济(虽然可以解决一笔不小的救济,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可以由组织采取适当方式救助。
3、寻救社会受心帮助,这需要相应的组织一操作,动员有受心的民众损助。这种情况可以按本人身份向相应的机关请求帮助实施。
比如:是老的或老先进模范人物,可以求助于组织部门,工会或相应的组织;是学生、儿童的可以求助于教育机构或儿少保护组织;是妇女的可以求助妇委会组织;是在职人员的可以求助单位或系统组织。
自费超过多少大病救助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个人自费合规部分超过8000元,可以办理大病保险。所谓合规部分,是指所有医疗费用经过医保部门核算,符合医保报销的钱,经过报销后,仍要自己出的那部分。举个例子,住院共花了6万,经过核算,有4万属于可以用医保报销的,报销比例为70%,那么可以报销4万的70%共2.8万,那么个人合规自费部分就是4-2.8=1.2万,超过了8000元,超出的4000元可以申请大病保险按比例再报销。在医保部门报销后,他们会给你计算个人合规自费数额的。
内容扩展
一、大病补助政策都有哪些补助?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二、想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怎么做?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三、大病救助和大病医保一样吗?
(一)目的不同。
1、大病救助:
由于没有全国层面统一的大病救助或补贴政策及标准,所以完全属于地方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各地不统一,并且有阶段性变化。
2、大病医保: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二)对象不同。
1、大病救助:
一般是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
2、大病医保:
如果没有参保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政府和社会救助并不是普惠性的,引起关注的幸运者有可能享受得到,受益的个体具有不确定性。
(三)救助标准不同。
1、大病救助:
一旦产生家庭无力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当地县级政府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可以享受政府救助。救助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决定。
2、大病医保: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和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救助。
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报销实行一站式服务,即时结报。患者治疗结束后,由定点机构先行垫付救治救助费用,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出院。所以这些补助只是杯水车薪。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关闭或破产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民政大病救助报销比例从55%到80%不等,具体要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来确定。
民政大病救助主要救助的对象是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群众、以及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等。其中,大病救助的范围主要包括了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尿毒症、乳腺癌、食道癌、结肠癌、肺癌、胃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血友病、耐药性结核、恶性肿瘤放化疗、艾滋病机会感染、重性精神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脑梗死、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1、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2000-6000元的补助;
2、因严重疾病导致家庭困难的,按医疗费用金额的10%给予补偿,最高不超过每户每年6000元;
3、对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补贴标准为每年2000元,对孤儿补贴标准为每年3000元。
备注: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个人每年最高救助5000元,家庭每年最高救助10000元。具体政策和申请程序向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民政窗口咨询和申请。
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另样红。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常恐秋节至,煜黄华叶衰。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鸣笙起秋风,置酒飞冬雪。
全县实行统一的临时医疗救助政策,在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特慢性门诊医疗救助。同量,根据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基金结余情况,对城乡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范围、标准等适时调整。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普通家庭成员中重病患者、纳入动态监测预警的城乡易致贫返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户(家庭人员)、符合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政策:
符合上述身份的临时医疗救助对象,对其政策范围内住院和特慢性门诊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理赔、其他社会救助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累计救助起付线为5000元,超过起付线费用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5万元。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受害者无钱医治,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2017年最新民政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一)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地要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范围。根据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及个人承担能力等明确资助额度,对于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对按规定纳入定额资助范围的人员,要做好参保动员工作,加大保费征缴力度,提高参保意愿,可由其先行全额缴纳参保费用,相关部门再将资助资金支付本人,确保人费对应、足额缴纳、及时参保。
(二)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对经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做好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工作。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情况等因素,完善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认定办法,指导市、县民政部门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及时落实救助政策。
(三)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各地要统筹考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当地人均。
民政局大病救助申请条件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