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知道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危害工人健康最严重的常见职业病。我国尘肺病历年发病人数均占各种职业病之首位,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万余例,其中约90%为职业性尘肺病。
尘肺病的症状有哪些?
早期患者多无自觉症状,随着病情进展,逐渐出现咳、痰、喘,并进行性加重。但症状的轻重与尘肺期别不完全一致。
咳嗽、咳痰是出现最早、最常见的症状。随着间质纤维化进展开始出现气促,早期在重体力劳动时出现;病情较重者,轻微劳动时即可出现;病情严重者,安静时也感呼吸困难,甚至不能平卧。胸痛是尘肺患者常见症状,表现为胸部紧压感或隐痛、针剌样痛,每于天气变化时加重。单纯尘肺患者咯血较少,如有反复咯血,则应考虑合并肺结核或支气管扩张。此外,晚期患者常伴有食欲不振、易疲劳、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心悸、紫绀等。
尘肺病早期的症状不明显,患者可以表现为贫乏无力、低热、盗汗以及食欲不振、体重减轻。随着病变的发展,可以出现胸闷、气短,症状比较轻微,不容易引起患者的重视,因此就诊率比较低。只是在偶尔的体格检查中发现这种疾病的存在,需要进行积极的治疗和调节。患者首先要脱离工作的环境,对于有症状的患者要进行疗养治疗。
常用药物有克矽平、汉防己甲素或是铝制剂的药物,但是这样的药物都不能根治,只能是缓解其症状,延长其生存的时间,如果发现有这样的病症,如果是属于早期的,身体状态比较好的,可以去医院进行洗肺治疗,这样再配合服用药物,其效果还是比较好。
尘肺病其实是一种多发职业病,常见于老师,工人等多种人群。一般尘肺病的出现,我们的身体都会有一定的表现,但由于早期尘肺病症状与风寒相似,许多人都不以为意。(1)咳嗽。(2)咳痰。(3)胸痛。(4)呼吸困难。(5)咯血,但是较为少见。
尘肺病是因为长时间吸入大量游离二氧化硅与其他粉尘造成的,虽然大部分被排除,但是还是会存在少量的进入细支气管与肺泡内,不断被肺泡巨噬细胞吞噬。一般容易出现多种不同的并病症。例如呼吸系统感染、胸膜间皮瘤、慢性心脏病、肺结核、肺癌、肺炎等等。
尘肺病是一个积类过程,不是说从事粉尘作业马上就会得尘肺病,但可以肯定的说在粉尘环境里工作年头长了,就会得尘肺病,一旦得了尘肺病肯定就治不好了,只能马上换工作岗位,不让尘肺病加重.尘肺病只能预防,并且一顶能预防.要是想着得了尘肺病再去医院根治,纯属扯蛋,医院对尘肺病根本就不能根治,只能减轻一下病人的痛苦.对于怎样预防尘肺病,只有2种办法,第一种是将作业环境做环保净化,基本无粉尘,这需要大笔资金,肯定要好几百万才能搞定一个小工厂或一个大工厂的车间.第二种就是个人防护,用最好的个人防护用品,不是普通的口罩,面罩,用电动送风防尘呼吸器,人的头部就像在一个局部的净化间里工作,肯定能解决问题,大几百元只能搞定一个工人.好像没有别的好办法,供参考.祝您健康!
你要先到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所去做鉴定,需要先填报《职业病鉴定申请表》,然后经过审核受理,由其告知你所要递交的材料,一般有个人工作史、疾病史、工作环境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部分资料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可以向单位提出。
你要首先确定是在职业病名录当中,才有可能得到认可,整个周期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我国法定十二种尘肺有:矽沛、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其次:你的尘肺病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是,则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最后:需要到你所在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你的工伤等级后,按下列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