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同一地区的参合农民在不同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是不同,一般在县内报销比例较高,最高能达到80%县外较低,在50%左右
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需公立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医疗,限社保目录之内医疗费用报销,农合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约在35%左右。
手术费一般要3千左右,不同级别的医院不一样。新农合具体报销比例按当地政策执行。新农合的交费金额每年都在上涨,不过,在交费金额上涨的同时,其报销的比例也是在提高的。乡镇医院超过100元就能报销85%,县级医院超过400元可以报销75%,市级医院超过1000元能够报销65%,省外市级医院超过1500元钱也能够参与报销,报销的比例也达到了55%,如果是低保户以及贫困户,报销比例能达到90%。交纳了新农合的农民朋友,除了可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大的报销范围之内,还有九种疾病可以免费治疗,即先心病、白内障、肺结核、艾滋病、先天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再就是农村妇女的乳腺癌和宫颈癌也能享受免费检查和治疗。
新农合作医疗住院治疗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总的大概能报销30%左右吧,各地具体可能有些不同,但大体上差不多的
你好,没有工作,不需要开工作证明。如果已经出院,需要携带农村合作医疗本、户口本、身份证、出院证、病历复印件、总清单和发票等即可以回去报销。如果没有住院,先电话和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联系,没有必须有工作的要求。
希望以上答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母子平安。
每个地方报销不一样,按照我们农村合作医疗有些可以报百分之九十有些报百分之七十,问题是受伤原因是什么,如果有责任方,就不给报销,如果自己不小心弄伤的话,可以按相应比例给与报销!得出外伤责任证明书吧!
新农合手术费是可以报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但是有这四种情况不予报销:
1、非正常转诊到上级医院。
老百姓未经当地医院医疗,擅自到非定点地区就医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老百姓总有一种心理,本地的医生医术都不行,一旦有病了,直接就去往大城市,甚至跨省就医的也大有常在。
2、非因疾病产生的费用。
第二种:那些非因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例如美容、镶牙、配镜、助听器、整容手术以及一些康复性的治疗手段(如在外针灸、按摩、推拿、理疗等,不能报销。
另外,正常看病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吃饭等的费用)就不能报销。
3、非因自身原因产生的费用。
非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工伤、第三人侵权等造成身体受伤害需要住院医治的,新农合不能报销这些费用。
可以报销,带上相关单据到原买合作医疗的方报销。需准备的单据: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出院小结等报销比例比本省指定医院的比例低。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可以报销痔疮手术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新农合报销标准(以安徽省为例):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