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很多东西需要纠正,因为医学史就是不断纠错史。肺炎这个名词是在伦琴发现了X射线后,又有科学家把这一新发现用于诊断疾病从而发明了X线透视机,后来一路改进,出来了胸片,CT。有了透视机加上显微镜观看病理技术的应用,才有了“肺炎”的诊断名词。
最初,医学科研人员和医生们认为“炎”是导致病症的原因,称之为病因。认为肺炎就是导致出现发烧、咳嗽、咳痰、喘息、甚至死亡的原因。观察发现可以把肺炎分为两类:大叶性肺炎和小叶性肺炎。后来发现,有的既不具备大叶性肺炎,也不具备小叶性肺炎的特点,遂称之为“非典型性肺炎”,简称为“非典”。这就是“非典”这个名词的由来。当找到引起非典的病原体后就命名为相应的肺炎,比如;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结核性肺炎,军团菌肺炎等。这些都曾经被称之为“非典”。2002年的“非典”的名词也是这个意思。当找到病原体后,就统一定名为SARS了。其病原体是冠状病毒的一个种属,称之为SARS病毒。2019年年底的“武汉不明原因肺炎”,就是排除了所有已知的病原体引起的肺炎之后,才暂时给了一个那样的名词。按照既往的惯例,还应该先叫“非典”才对,但是又怕与SARS那个非典混淆,或引起混乱,就没法再叫“非典”了。当然后来就简化成“武汉肺炎”这样一个有特定含义的名词。但是很多人都用同样的思路,管在任何一个地方发现的武汉肺炎,称之为:某地+肺炎,比如:唐山肺炎、广州肺炎,天津肺炎,北京肺炎等,是不正确的。头条也犯同样的错误,经过我给提出建议后,改正了。变为:唐山(或其它地名)新增肺炎多少例,这也不是很在准确,但是毕竟还算说得过去。其实应该说:唐山新增武汉肺炎多少例。后来发现了是一种从未发现过的冠状病毒的一个种属,WHO,给其命名为:2019-nCoV,即2019新型冠状病毒,就此又出来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名词。准确地说,这样叫就不合理了。因为已经知道是“2019新型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了,就应该叫: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感染,才合理、准确。因为,所有的带“炎”的病名都要根据原因分为:感染性的和非感染性的。已知是感染性的,就改为:肺感染,才合理。即: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感染。如果整个呼吸系统受波及,应该叫:呼吸系统感染。这样太麻烦了,所以就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点带面。其实并不合理。有人甚至给简化成:新冠肺炎。叫:“新冠肺感染”更合理。
就像世界上其他的事物一样,一个类别的事物既有相似性,又有不完全相同性,所以,所有的“肺炎”都有相似性,没有完全相同性。
所以提问的问法应该改成:细菌性肺感染和病毒性肺感染,在症状上有什么区别?
其实通过症状很难区别的,即使有经验的医生,也不能仅仅通过症状下结论的。用文字描述出来后,对于不懂的人,或没有见过的人来说,还是很难区分的。所以不能通过症状来(定性)区分的。尤其是初期,不典型的时候。再说,不要理解成细菌性的是一个样子,病毒性的是一个样子。因为不论病毒还是细菌都有千万种。就拿同样是2019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症状表现和发展过程和结局都不完全相同的。现在已经发现了没有症状的病人,我觉得这样的说法不成立。事实上只是在发现时没有症状而已,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有症状表现出来。只是现在的检测手段比较现在,把还处于隐症状态的病人查出来了。见下图
不能通过症状敲定(诊断)某病症。因为症(状)和原因之间既不具备充分条件,,也不具备必要条件,更不具体充要条件。经多年的研究认为,几乎没有一种病症是通过症状就能够确定引起症状的原因的。但是都可以根据症状去找原因。故写了文章:知症求因连载10篇放在头条号里了。而且总结成一张示意简图如下,这必将成为公用图,载入教科书!
通过症状,结合血常规,在有些情况下可以粗略地划分出是细菌感染还是病毒感染,很多时候是不能的,尤其是早期或隐症期。单纯凭胸片或胸部CT也只能诊断到肺炎这个层面,不能诊断到感染的层面,结合病史或症状可以诊断到感染的层面。所以现在用肺炎这样的名词,都是胸片或CT的层面。所以我建议,以后
不用确诊这个词,用层级诊断这个词,依次为:
第一层级:症状层级。比如:发热,头痛、咳嗽、等
第二层级:就是带“炎”的。比如肺炎,肝炎,等
第三层级:感染或非感染。比如:肺感染,肠道感染,等;或非感染性的:肺淤血,肺内异物,等
第四层级:病毒性或细菌性或其他微生物性的。比如:细菌性肺感染,病毒性感染,结核菌感染等
第五层级:某病毒性或某细菌,或某真菌性的,比如SARS病毒肺感染,2019新冠状病毒肺感染,幽门螺杆菌胃溃疡等。
当然还可以设第六层级:从基因片段层面命名。
有了层级诊断,就没有误诊一词了,也就会大大减少医患矛盾了。还医疗以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