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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对孕期胎儿有没有影响胎儿的健康发育

时间:2022-11-22 08:59:29作者: xuhdhx

当然有影响了,患有结核对宝宝很不利,我看电视一位结核孕妇要生产了,都没有医院肯收留,问题很严重

有肺结核可以怀宝宝吗?

患了肺结核可不可以怀孕?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具体分析。首先进行历史的回顾。

在本世纪30年代以前,人们把肺结核看成谈虎色变的不治之症。由于当时无特效药治疗,患了结核病,死亡率很高,谈不上患了肺结核还能不能够怀孕和安全分娩的问题。所以,当时,人工流产几乎成为处理肺结核孕妇的常规方法。因为发现许多有肺结核的孕妇,在她们分娩后的第一年中,由于产后内分泌的变化、哺乳期睡眠休息不够、营养不良等因素,促使原有的肺结核病灶恶化。但这种情况,在今天已大为改观了。因为在1946年以后治疗结核病的特效药链霉素和异烟肼(雷米封)先后问世,使许多结核病人获得有效的治疗,使肺结核的病死率大大下降。


最近有人曾经分析了100个患肺结核的孕妇共146次妊娠分娩,发现肺结核对妊娠、分娩、新生儿均无不良的影响。还有人统计从1938年至1972年的34年间的1565例妊娠患肺结核者,发现用特效的抗结核药治疗后,肺结核病灶恶化的发生率已大大下降了。但是不等于用了特效药物治疗就万无一失。因为最近有人发现,肺结核可产生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毒血症(高血压、浮肿)、阴道出血和难产的机会有所增加。流产的机会比正常孕妇多九倍。最近还有人报告患肺结核的妇女在她们怀孕时,发生严重的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样肺结核(重症肺结核)和结核性腹膜炎等严重并发症。因此,我们认为,患了肺结核的妇女在她们的结核病还在活动期阶段,做好避孕,不要怀孕和生育为好。所谓肺结核活动期,主要是指有发热、盗汗、全身乏力、咳嗽、咯血以及胸部检查X线发现浸润渗出性病变、血沉降率升高等表现。

在妊娠期间才发现患肺结核,怎么办?分娩?能否继续妊娠?对这个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肺结核的轻重,妊娠是早期还是中后期。譬如肺结核病灶很大,明显活动(发热、反复咯血、消瘦等),又是在妊娠初期,还是及早作人工流产为宜。否则继续妊娠对母体和胎儿也不利。当然如果肺结核很轻,是在妊娠后期发病,也可以在积极抗痨治疗的严密观察之下继续妊娠。这时,应定期由肺科医生和产科医生随诊。

抗痨药物,如链霉素、雷米封、乙胺丁醇、利福平等对胎儿有无不良的影响?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妊娠合并肺结核一般选用雷米封和乙胺丁醇为宜。用量和疗程与非妊娠妇女无大差别。链霉素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因此,链霉素常见的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的的毒性,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造成出生的婴儿出现先天性耳聋症,这是值得注意的。一般认为乙胺丁醇和利福平对胎儿并无不良作用,但亦有报告,利福平可对胎儿造成肝损害,使用时应小心。

孕期得了肋骨结核,还不能用药治疗,这病对胎儿有影响吗?期待转业医师给于建议回复:

最可靠先流产,把病治好再怀孕!传染+遗传都齐了!不能避免呀。

肺结核药对怀孕的影响?

患结核病的孕产妇在产前、产时及产后可将结核菌传染给胎婴儿,引起围产期感染。妊娠期结核杆菌感染胎盘,引起绒毛膜羊膜炎,从胎盘到脐静脉经血源传给胎儿,或经吸入,摄入污染的羊水而感染胎儿。血源性传播可在胎儿肝或肺形成1个或多个原发感染灶,而经羊水感染者则只在肺或肠内形成感染灶。先天性感染病例中,血源性和羊水传播的感染各占一半。产时感染为分娩时吸入或摄入感染的母体生殖道液体而感染。产后感染为新生儿经飞沫吸入结核杆菌,或摄入污染的乳汁,及皮肤粘膜损伤妊娠期禁用的抗结核药。,问题是不知您一共服了多长时间的药?现在的结核病是否还有活动病变?一般肺结核至少要连续服药9个月,重症或痰菌阳性的药服12个月以上。否则会使病变复发或易产生耐药。要避免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在怀孕期间有一些抗结核药是要禁用慎用的。,氨基糖甙类:这类药物,妊娠期都属禁忌药物。特别链霉素,在妊娠期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损伤胎儿听神经和内耳迷路位置感受器,致婴儿耳聋或眩晕,甚至终生耳聋。此外,卡那霉素、卷曲霉素等氨基甙类亦应免用。,利福霉素类:包括利福平、利福定、利福喷丁等,在妊娠期都应避免使用。尤其在头三个月,由于利福霉素类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更应禁用。,异烟胺:包括乙硫异烟胺和丙硫异烟胺,妊娠期间应免用。异烟胺于妊娠早期发现有动物致畸作用、而于妊娠中晚期对孕妇有较为明显自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和肝损害现象。,氟嗪酸: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均应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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