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显临床症状,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情况下,必须服用抗结核药物进行规范的治疗。抗结核药物治疗需要连续用药一年到一年半左右,服药期间不能随意中断。如果为陈旧性肺结核,患者没有明显的咳嗽,咳痰,胸痛,气短等症状时可以不用服用抗结核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