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那么如何证明你符合这个标准了呢?首先你一定得在你治疗结核病的医院让主治医生开具一个已经治愈无传染性的证明。这个证明真的很重要,本人是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定点结核门诊进行治疗的,也在该医院开了一个治愈证明。其次,你得在公务员体检表的过往病史上写上肺结核治愈已几年,因为得过肺结核治愈后会在肺上留下钙化点,拍胸片是可以看见的,除非你是得肺结核时发现的很早,治愈得很好,没留下钙化点。要不然,体检人员会认为你隐瞒病史。再者,你需要在交体检表时,和工作人员沟通好(因为公务员体检要匿名进行,所以要和带你体检的工作人员沟通好),说明自己情况,然后把治愈证明复印件附在体检表上,这样医生就不会再让你进行复查了。本人因为公务员体检时没有做这项工作,被要求进行复查拍ct,可麻烦了,最后ct也没有确诊,最后又去医院补交证明才合格,感觉好累啊。所以,肺结核治愈后要通过公务员体检,要准备好治愈证明,和工作人员沟通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步骤。以上,就是本人得过肺结核治愈后通过公务员体检的经验之谈,希望对后来人能有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