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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晚期,癌细胞向骨转移,服用靶向药的话还需要同时放疗吗?为什么?

时间:2021-09-30 06:50:23作者: xuhdhx

肺癌晚期,已经发生了骨转移,总体来说预后是比较差的,不过比较幸运的是能够口服靶向药物,说明存在敏感基因突变。中国肺腺癌人群EGFR突变率较高,能达到50-60%,尤其是不吸烟女性。按照肺癌治疗指南,对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病人,如果存在敏感基因突变,靶向治疗作为首选。晚期肺癌单纯化疗患者的中位生存时间仅为10个月,5年生存率为1%-4%,而使用第一代靶向药物后,肺癌患者5年生存率提高了两倍,加入第三代药物后,5年生存率提高4-5倍,达到18-20%。

对于骨转移的肺癌患者,靶向治疗属于全身治疗,对骨转移同样有效。如果是溶骨性破坏,已经损坏的骨组织不可能恢复正常,靶向药物有效的话,可以使骨转移灶长期保持稳定,不继续发展。所以像一些不太重要的部位的骨转移,比如肋骨、锁骨、肩胛骨等等,如果没有疼痛,可以不需要做放疗。单纯口服靶向药物就可以了。

如果存在骨转移部位疼痛,或者即便没有疼痛,但属于比较重要的部位,比如腰椎、股骨、髂骨等,可以进行局部放疗。局部放疗是治疗骨转移的有效方法,文献报道放疗局部止痛疗效肯定,80%-90%的患者可以获得较持久的止痛效果,至少可以部分缓解。而且放疗可使疼痛缓解迅速,对治疗有反应者50%以上在1-2周内表现有效。此外,放疗后疼痛缓解时间长:70%以上患者缓解期达3个月,而且保持满意的生活质量,生活基本可以自理。生存期超过1年的患者中,50%-60%能达到持续缓解。所以骨转移癌放疗可以获得三个目的:1.止痛;2.减少防止病理性骨折发生几率;3.疼痛缓解后,可以改善患者的活动能力及功能状态,延长患者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放疗是个局部治疗手段,对于单个或者比较局限的骨转移灶,选择放疗较为合适,如果是多发散在骨转移,放疗并不适合,有的病人会出现骨盆、股骨、胸椎、腰椎、肋骨多发骨转移,这时候放疗部位无法选择,放疗的价值并不大。除非某处疼痛剧烈,可以姑息性的照射此处。针对多发骨转移,可以考虑使用双膦酸盐治疗,抑制破骨细胞生成,比如伊班膦酸、唑来膦酸等。对于像腰椎等重要部位的骨转移,为防止发生病理性骨折而出现截瘫等严重并发症,需要联合介入科、骨科等相关科室进行局部加固。

对于肺癌骨转移,还有一种药物可以选择。2010年11月18日美国FDA批准地诺单抗(狄诺塞麦,商品名:Xgeva)用以预防癌症已经转移并且损害骨质的肿瘤患者骨相关事件,比如病理性骨折和高钙血症。它是一种特异性靶向核因子-κB受体活化因子配体的完全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2单抗),阻止RANKL和其受体物质结合,抑制破骨细胞活化和发展,减少骨吸收。不过地诺单抗价格较高且国内还未上市,在预防骨相关事件的药物中,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地诺单抗明显优于其它任一种药物,特别在延长患者生存期方面。因此,选择时,要综合考虑患者体质状况、经济状况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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