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办,新农合是一个区县一个办法,我们这里的规定,不再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律不予报销。具体还是到当地新农合办公室咨询。
不过我的看法,不要太在乎那些钱,毕竟身体是第一位的,以前没有时不也是要看病吗。尽快治疗。
您好!这个需要看您当地的新农合适怎样规定的,目前有很多地区已经把矽肺病纳入新农合报销的范围内了。
例如陕西旬阳对矽肺病的报销比例为每例定额总费用2万元,取消起付线。其中:新农合统筹报销70%、民政局给予
报销20%、个人自付10%。确诊的患者由定点医院采用支气管肺泡灌洗疗法进行治疗。新农合和民政局补助资金由定点诊治医院先行垫付,实行报销直通车,患
者出院后医院所垫付的资金由定点医院与旬阳县合疗办和民政局统一结算。
网上的回答五花八门,具体情况建议您还是咨询一下您当地的新农合管理中心,是否理赔,他们会给您一个最准确的答案的。
1 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 单位不执行上述规定,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或法院申请执行。不能再向单位提出其他民事赔偿要求。
进口药只要在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的都报销,否则不报。职业病不在工伤范围之内。
但如果是职业原因造成的,这种行业国家有强制规定,必须给职工投有职业病商业保险。这个险本人活着无法拿到,只有不在人世了家属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