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二期的生存期跟疾病的轻重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跟体质有必要的联系。如果通过得当的治疗,病情转归好的话,跟普通人的短期寿命没有多大的区别,远期的话就不好估计了,明确诊断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服药,这样生活跟生存质量才会提高。
尘肺三期存活20年的几率相对较小。尘肺三期是患者肺功能受影响最严重的时期。病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一般来说,尘肺三期患者可以适当运动,但不能做繁重的体力劳动,甚至不能在较严重的情况下下床走动,需要通过吸氧维持。很难说三期尘肺病人能活多久。这也与患者自身的体质有关。积极治疗可以适当延长他们的寿命。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还可以通过洗肺和外科移植延长生存时间。
你好,只是三期尘肺的可能为三级工伤,如果伴有肺功能损伤或低氧血症的,可能会构成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赔偿标准要结合工伤伤残认定的级别以及你本人受伤前十二月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煤工尘肺是煤工在井下工作过程中接触煤尘而引起的一种职业病。一般情况下,患者接触煤尘的时间在5年以上,部分患者可能是短期接触大剂量煤尘所致。本病需职业病防治研究所鉴定,分为Ⅰ、Ⅱ、Ⅲ期,各期对患者的主要影响为肺功能的进行性下降和肺间质纤维化。煤工尘肺对患者的寿命没有明显影响,但会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需要长期治疗。
矽肺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尘肺按其吸入粉尘的种类不同,可分为无机尘肺和有机尘肺。在生产劳动中吸入无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无机尘肺。尘肺大部分为无机尘肺。吸入有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有机尘肺,如棉尘肺、农民肺等。我国法定十二种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二级尘肺赔偿标准要根据尘肺病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标准,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属于三级工伤;尘肺Ⅱ期,属于四级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的为基数,缴纳基本的医疗保险费。
被批准进入第三期(4年)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
根据规定,志愿兵役制第二期(3年)服现役期满,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4年)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官军衔设置为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二级士官为中级士官的最低级别。
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军衔称谓自此取消
理论上讲,尘肺一旦发生是不能治愈的。但是如果是在尘肺很早期,患者能够及时的脱离这个环境,随着时间里推移、修复,病情能够缓解,甚至能够消失。如果尘肺比较明显的话,是不可能治愈的。所以平时在有粉尘的地方尽量戴口罩,防止吸入过多的粉尘。
尘肺I期,肺功能正常构成七级伤残;尘肺I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构成6级伤残。疾控中心检查尘肺一期,还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
七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规定。
六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尘肺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需要通过工伤鉴定,一般尘肺病是处于5-6级工伤之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