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也是肺癌常用治疗方式之一,化疗药物一般是可以报销的,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以及职工医保等都可以考虑使用的。但具体的药物选择以及药物的剂量并不完全相同,也需要根据肿瘤的病理类型以及患者的身高体重等计算相应的体表面积。对于部分特殊或者进口化疗药物可能不能报销的。
费用大概在8000元到1万多左右,因为放化疗是按疗程算的,一个疗程通常30天左右,另外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医院的等级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距,肺癌如果接受放疗化疗,说明已经到了中晚期,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病人的寿命和缓解病情。
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根据医院等级按下列标准支付:一级医院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70%,三级医院支付58%。
可报销。因为目前国内肺癌化疗进口药品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时,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费用,让患者减轻治疗经济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报销金额可能会根据具体地区和医疗机构的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此外,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渠道,获取更多的经济支持和帮助,让患者无后顾之忧。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肺癌化疗进口药品虽然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但在使用时还需慎重,因为进口药品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使用。
肺癌化疗的副作用有恶心、呕吐胃口不佳,脱发、口腔炎、腹泻、便秘、引起骨髓抑制,导致病人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的减少。化疗时应尽可能根据病人的耐受情况给予较高剂量,对肺癌的化疗来说,一定程度的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是难以避免的,疗程数也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和疗效适当加大,尽可能争取达到完全缓解。
为了减轻大病患者以及家庭的经济压力,国家社保部门将肺癌、胃癌等20几种大病纳入医保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其中参保患者因化疗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也可以获得报销。
不过医保报销化疗费用会存在种种限制,参保患者使用的化疗药物必须是符合医保用药规定的,而且还存在一定的报销比例限制。做化疗是痛苦的,但是根据患者本身情况除了通过免疫细胞疗法治疗外饮食调理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化疗在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会将正常细胞杀死,还能导致胃肠功能紊乱、骨髓抑制等副作用,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生存质量。通过饮食调理可以有效缓解。你好,化疗能否报销,不是看化疗事件本身,而是要看化疗药物的种类,即你化疗所使用的化疗药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物,如果是,则肯定可以报销,如果不是,则一定不能报销。因此,如果自己经济不是很好,在化疗前,一定要告诉医生,帮你使用医保范畴内的化疗药。希望这样回答能满足你。祝好运!
自费: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
自负:指职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门诊账户支付不足(目前不含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重大疾病医疗(即医疗救助)补助时,由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个人自费指报销范围外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比如目录外自费药和超出报销最高限额的费用)。 个人自付指报销范围内但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的费用(一般是乙类药或乙类医疗服务项目,要求个人自付一部分,发票上药品明细中打印“乙10%”就是乙类药自付10%)
个人自负是报销范围内根据医保政策不予报销必须个人负担的费用,一般就是起付线。
肺癌晚期患者的质量总体情况下是比较困难的,首先肺癌晚期的恶性程度特别高治疗的效果不理想,一般情况下患者主要还是在肿瘤科进行化疗,因为肿瘤科对于常见的肺癌患者的治疗还是有很好的诊断和治疗经验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制定相应最完善的治疗方案。
肺癌化疗以后会产生一些副作用如呕吐和吃不下饭等症状所以饮食便成了头等大事,肺癌病人“内虚”是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因虚而致癌,因癌而致虚,虚中夹实,以虚为本。食疗的目的是保证肺癌病人有足够的营养补充,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促进病人的康复,应以扶正补虚为总原则。故《内经》说:“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在扶正补虚的总则指导下,对肺癌病人的食疗应做到营养化,多样化,均衡化。正如《内经》所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失之偏颇,则有害无益。 肺癌化疗后的饮食 鳖甲(甲鱼的壳)本身就是一味药材,把甲鱼炖成汤,肺癌化疗后饮食其药效会溶解在汤中,更利于患者吸收,发挥其治疗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甲鱼能滋阴凉血,但其药性偏寒,化疗后患者脾胃较虚弱,因此要间隔服用,不要顿顿不落,最好是2~3天吃1次,以免脾胃受寒,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的症状。同时,不要将甲鱼和人参、红参一起炖汤服用,这些参类药性偏热,如果和甲鱼同服,两者药性相互抵消,达不到进补功效。 化疗在杀伤癌细胞的同时也会杀伤正常细胞,同时恶心、呕吐、腹泻、腹胀等胃肠道反应是化疗最常见也是患者最难过的毒副反应,因此化疗期间的饮食调节十分重要。化疗期间合理的饮食安排不但可以减轻这些胃肠道反应,而且还可以调整机体一般状态,以保证化疗的顺利进行。如果条件允许,选购甲鱼当然是野生的营养价值更高。区别的方法是观察爪子,温室甲鱼爪子短小,野生甲鱼爪子较尖。好的甲鱼炖出汤的油呈黄色,野生甲鱼的油是蜡黄色,而温室甲鱼的油是白色。化疗是治疗肺癌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饮食宜采用一些少油或不放油的清淡爽口食物或一些酸性食物,可起到开胃作用。避免进食辛辣、油炸、油腻、腌制、熏制食品。
化疗后饮食结构需调整: 化疗后多饮水 饮食结构:“三高一多”,高热量,高蛋白质,高纤维,多饮水。 注意事项:“三避免,三不宜”,避免在接受化疗前2小时内进食,避免进食过烫或过凉,避免接触任何不喜欢的气味。进食时不宜过多饮水,进食速度不宜过快,饭后2小时不宜立即平躺。 保持大便通畅:多饮水,多吃水果、蔬菜和适量的粗粮。 更多肺癌治疗信息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刘氏疗法,听说效果不错,希望可以帮到你!首席专家刘喜周听说治愈了很多晚期肺癌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