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大泡的常见病理分型种类 肺大疱的壁甚薄,由肺泡的扁平上皮细胞组成,也可能仅为纤维性膜。可与多种肺气肿并存,常见于间隔旁侧或细叶旁肺气肿,可伴有碳末沉着,如煤矿工人尘肺,或不伴有碳末沉着,如瘢痕组织肺气肿。根据病理形态将肺大疱分为三种类型。Ⅰ型:狭颈肺大疱。突出于肺表面,并有一狭带与肺相连。因为支气管瘢痕组织形成的活瓣性阻塞,肺大疱体积增大系由于肺泡侧支通气和气体滞留。Ⅰ型肺大疱壁薄,常由胸膜和结缔组织形成,多发生于中叶或舌叶,也常见于肺上叶,可能由于该部位胸腔负压大,常规胸片即可发现肺大疱的存在。Ⅱ型:宽基底部表浅肺大疱。位于肺表层,在脏层胸膜与气肿性肺组织之间。肺大疱腔内可见结缔组织间隔,但它不构成肺大疱的壁,可见于肺的任何部位。Ⅲ型:宽基底部深位肺大疱。结构与Ⅱ型相似,但部位较深,周围均为气肿性肺组织,肺大疱可伸展至肺门,可见于任何肺叶。当肺大疱体积增大时,周围肺组织受压迫并引起肺脏移位。受压肺组织在X线胸片上,表现为肺大疱周围密度增高阴影。以上三型均见于慢性支气管炎。小叶中心型肺气肿不并发肺大疱。下叶肺大疱常见于有并发症的煤矿工人尘肺和融合性矽肺。
煤矿职工因长期接触粉尘,在《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列为我国法定职业病范围的疾病是: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煤矿职工如何进行职业诊断鉴定呢?具体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煤矿职工职业病诊断救济程序】
根据卫生部第24号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之规定:
第一步:进行职业病诊断(如果双方对此无异议,则直接进入第三步)
(一)(第3、11条)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详询地方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应当具备的材料是: 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二)(第15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第二步:职业病鉴定(一方对第一步有异议时,才发起此步)
(一)(第19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第25条)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4、其他有关资料。
(三)(第29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阅有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鉴定结论以鉴定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发送当事人。
(第31条)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2011)之规定:
第三步:煤矿职工职业病诊断后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主管单位询劳动局或者社保局)
(一)(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
(二)(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第18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20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