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肺结核补贴款申领条件
1、结核病是国家重点防治疾病,实行免费治疗政策。所以抗结核药物在全国都是免费的,一般可以在当地疾控中心免费领取。
2、在抗结核治疗过程中,很多人会出现肝功能损害,需要进行保肝治疗。这种情况下,护肝药要自费。此外,结核病患者的检查费用,如诊断、复查等,也需要自费。
3、结核病是一种慢性疾病,治疗周期较长,一定要按时、按医嘱服用抗结核药物。
二、贫困结核病病人补助流程
1、凡贫困肺结核患者(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者、农村五保户、乡镇或街道政府证明其为特困者),并经过合肥市定点医院免费治疗结束。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患者均属于救治对象。
2、先垫付费用后报销。
3、由本人向现居住地社区督导医生提出申请,经后者报区疾控中心核实情况后,指导其办理相关材料即:填写《合肥市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申请表和《特困证明表(低保、五保户不需)。
4、携带《合肥市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困证明表或低保、五保户证(原件、复印件),合肥市定点医院用于辅助诊断、辅助治疗及并发症治疗发票原件(时间是本次结核病诊断治疗期间)。
5、县区疾控中心结防科审核。
6、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补助费发放。
注:补助标准,每人补助最高900元,若不足900元凭发票实报实销。
肺结核申请国家补助步骤具体如下:
1、先垫付费用后报销;
2、由本人向现居住地社区督导医生提出申请,经后者报区疾控中心核实情况后,指导其办理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3、携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县区疾控中心结防科审核;
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补助费发放;
6、补助标准,每人补助最高900元,若不足900元凭发票实报实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二条
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六十一条
国家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